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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个,今天天气不错……”
克里斯吹着口哨,望了望天际。
尼禄果断放弃和这个逗逼继续沟通的可能。
实力不错,不意味着脑子也好使。
所以,她选择和队中另一名女性队友搭话,虽说卓玛脸蛋一般,但身材够狂野,该凸的凸,该翘的翘,该露的露,不该露的,也差点露,是大多男人喜欢的类型。
尼禄甚至在想,这样在打斗中,男人有几成的把握不分神。
“卓玛,你要的东西在哪个盗贼团里?”
“血色猎鹰团,”卓玛道:“如果队友的配合程度不错的话,我希望第二战直接选那个团,他们团长的那把寒冰剑我可是觊觎已久了,就是一直没有合适的队友,你知道的,想要打败一个强大的盗匪团光靠蛮力是不行的。”
“希望如你所愿。”
随后,尼禄又与另外两名盗贼及射手兄弟闲聊了阵,也算沟通了一下彼此的感情,卓玛说得没错,这对兄弟品性倒是憨实,倒也不怎么会说话。
由于路程并不太远,他们赶路尚算效率,黄昏前赶到了他们的第一站。
到了离目的地一定距离的地方,盗贼石头开始负责起斥候的工作,在按命令前进的时候,石头现一名放风的盗匪,箭手棒槌稳稳的一箭将那名放哨射杀。
这是一个隐藏在林中的小匪团,简易的一个土山寨,基本没什么防护能力。
据情报,这是一支实力较弱的小盗匪团,总计二十余人,只有领有黄金的等阶,其他两人白银,黄铜及杂兵若干。
在大伙的商议中,众人一致决定要在晚饭前搞定这一支二十人的小匪团。
这样一支匪团,也只能凑合着抢抢那些落单的倒霉鬼,甚至于给克里斯时间,他一人就足够灭团了。
第一战,务必干净漂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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